北京车主可享受多项车务便民举措了。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日前透露,7月1日起,车管部门在车务办理方面推出取消四项审核手续、简化两项办理程序、创新两项服务方式的措施。其中包括,取消机动车档案补建时车主需出具派出所证明、取消变更发动机时要审核发动机的来历凭证等,通过简政放权,能够实行网上核查的尽量减少开证明,能够在交管部门窗口一次性办结的不用往返多个部门,减少百姓跑腿儿的麻烦。
取消4项审核手续
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副所长张铁岭介绍,取消的4个审核事项为:取消申领试验车临时号牌的数量和次数限制、取消变更发动机时审核来历凭证、取消外迁业务时要求买车方提供打印的暂住信息证明、取消机动车档案补建业务时出具派出所证明及车辆查验。
简化两项办理程序
张铁岭表示,7月1日起,本市简化持有北京驾照公民的出具驾驶资格、无事故、无违法证明程序。对持有北京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根据申请开具驾驶资格证明、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证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情况证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况证明的,可到任意交通支、大队执法站、车管站等对外办公窗口,车管所和车管分所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另外,车管部门还简化了军队驾驶证换发地方驾驶证审查手续。对退伍、转业军人申请驾驶证的,由受理前核查军队驾驶证调整为办理后核查,缩短办理时限。
20辆以上新车交警上门查验
车管部门还推出两项创新服务方式,增加业务办理网点,减少群众办理手续往返距离。其中包括:扩大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机动车业务范围。在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增加首次申领、补领登记证书业务;为社会单位办理车辆上门集中查验服务。
加强网
上审核严查虚假申请
张铁岭表示,按照简政放权的精神,交管部门推出一系列取消、简化便民举措。今后交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结合大数据警务建设,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加强网上核查比对,对持有虚假申请资料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撤销。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3条规定,当事人3年内不得再申请机动车登记或驾驶证许可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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