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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致命“杀手”是超速
新闻作者:11  发布时间:2014-04-08  查看次数:     
员严重,车辆重心提高,制动、稳定性能均受影响,在急弯路段超速行驶,驾驶人向左急打方向,车辆失去平衡向右侧翻,因惯性冲出路外。


    饮酒驾车酿惨剧
   
案例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1•2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月20日19时,驾驶人赵奇驾驶辽FN2146轿车沿庙骆线由北向南行驶至17公里加100米处时,超速驶入公路左侧,与由南向北行驶的辽宁03X9333号农用车(核载730公斤,实载1030公斤)相撞,赵奇等5人死亡,农用车司机受伤。
    经检验,赵奇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109毫克,其醉酒、超速行驶,会车时驶入对向车道,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案例二: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3•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月21日23时,驾驶人徐楠驾驶陕EDF918小型普通客车(核载5人,实载6人),沿207县道由渭南市合阳县城开往甘井镇,行驶至安家庄村口弯道处,由于操作不当驶出路外,车辆与路边砖垛相撞,导致5人死亡、1人受伤。
    经检验,徐楠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80毫克,其醉酒驾车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随意并线要不得
   
案例一:长深高速浙江杭州段“10•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0月4日10时,驾驶人王欣驾驶浙AP608F轿车行驶至长深高速往江苏方向2363公里处,由第三行车道往第二行车道变更,影响在第二行车道内行驶的浙A2YX68轿车。浙A2YX68遂由第二行车道往第一行车道变更,与第一行车道上行驶的浙A189UM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导致浙A189UM碰撞中央活动护栏后进入对向车道,先后与浙AHK371小型普通客车、浙A0A376重型普通货车碰撞,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
    王欣驾车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机动车正常行驶,其过错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较大,负主要责任。
   
案例二:兰海高速广西南宁段“8•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8月24日23时,驾驶人何远航驾驶一辆无牌拼装小轿车(搭乘4人)行驶至兰海高速北海往南宁方向2082公里加100米处第一行车道时,适逢秦刘峰驾驶的苏FG282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苏F0276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在其前方变更进入第一行车道,何远航遂向第二行车道变更,因超速行驶、采取措施不当,与苏F0276发生尾随碰撞,无牌拼装小轿车内何远航等5人死亡。
    何远航驾驶的无牌拼装小轿车左后轮制动系统不合格却上路行驶,且采取措施不当,事发前该车行驶速度为143公里每小时,超过最高限速。秦刘峰驾驶的半挂牵引车在事发时车速为44公里每小时,低于最低限速,并在低速情况下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双方均存在过错行为。               

                                      本刊记者:邹伟、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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