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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改革应避免换汤不换药
新闻作者:11  发布时间:2014-04-07  查看次数:     

  在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将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事实上,我国的公车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启动多年,但全国没有统一规定。长期致力于研究公车改革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报告表明,全国统一的公车改革即将启动,今后一般公务用车将取消(3月6日新京报)。
  “公车消费”导致车轮上的腐败,早已是广大群众深恶痛绝之事,每年的公车消费也已成了财政的重大负担。为了消除公车消费,各地从几年前陆续开始了公车改革。但目前的公车改革,似乎有换汤不换药之嫌。取消公车,拍卖公车,却给相关公职人员发放高额的车补,也就是说,公车的福利换了一种形式落入到公职人员手中,“三公”消费并没有真正减少。有识之士早已指出:凡不以减少经费为目的的公车改革,都是耍流氓。
  一边搞所谓的公车改革,取消公车,拍卖公车,一边却又发放高额补贴,“三公”经费根本就没有减少。比如温州车补,正处级每月可发放3100元的补贴,这个标准过高。用纳税人的钱,给公职人员发放高额车补,却又不征求纳税人的同意,搞霸王硬上弓,置民众的反对于不顾,哪里是在改革?分明是在欺骗公众。
  “改了好几年,但群众的意见不但没有减少,许多地方反而更加强烈。”全国政协委员黄鸿翔指出,“原因在于各地的公车改革方式几乎全部采用‘卖公车、发补贴’,即所谓‘货币化改革’的形式。这样的改革单纯从经济上考虑问题,满足于从表面上减少一点点开支,从而使公车改革陷入了误区。”现在以“卖公车、发补贴”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有诱发新的腐败的危险。比如,多数地方的补贴标准都很高,处级干部每月的补贴有的高达3000元以上,与一般工作人员的补贴相差10倍左右,但实际上为了工作需要往往是那些补贴额最低的工作人员外出跑的时间多。这种按权力分配利益的做法,是典型的腐败表现。
  反腐专家竹立家说:“卖车发补”的办法从表面上看节约了一部分用车开支,但实际上是失大于得。“一些改革的地方,现有公车往往是以很低的价钱卖给本单位官员或职工,这就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甚至隐藏着一些营私舞弊的操作空间。”
  公车改革的实质是取消公车,而非取消公车而发高额补贴,每月车补是不合理的,是使特权腐败合理化。就像竹立家说的那样,党的干部就是人民公仆,普通老百姓上下班都可以坐公交,会开私家车,干部公仆怎么就要坐公车?所以说从我们党的价值观来说都是不对的,不能通过所谓的补贴来进行车改。现在,国家正在主导公车改革,取消拍卖公车,改革之路怎样走?这是公众共同关心的问题,要防止借公车改革之名,谋利益之实,要防止换汤不换药,变相地给自己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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